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生产厂家和销售代理商,注册资金100万元及以上;
2、投标产品必须通过农业部登记(产品剂型:粉剂、液体、颗粒),并附有产品检验合格证与使用说明,且投标产品的剂型、菌种种类、有效活菌数含量必须与登记时的技术指标完全一致;
3、投标产品必须具有农业部微生物肥料质量监督检验测试中心或其它通过国家计量认证的、具有检测能力的检测机构出具的产品质量检测报告;
4、投标产品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农用微生物菌剂(GB20287-2006)》和农业部《有机物料腐熟剂(NY609-2002)》;
5、2010年以来,投标人及其投标产品无不良生产、销售、施用记录;
6、投标单位为代理商的,须提供制造商出具的针对本项目的专项授权书(生产厂家参加投标的,代理商不允许参加);
7、投标单位须提供检查机关开具《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
报名时应携带如下资料:
投标人请持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腐熟剂产品农业部登记证、产品质量检测合格报告、制造商出具的针对本项目专项授权书(代理商提供)、《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法人代表授权书、代理人身份证等以上材料的原件及一套加盖公章的复印件到招标代理单位报名(复印件须清晰,招标代理留存备查),经初审合格后领取招标文件。 |